我省出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12.01.2015  20:10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意见》指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宪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道德底蕴,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意见》强调,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等制度。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堂,推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度挖掘安徽地域特色的核心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及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建立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监狱、戒毒、看守所等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着力深化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案例整理汇编工作。要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和规范媒体法治宣传专栏专刊建设,注重新媒体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要深化多领域多层次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大力推进宣传阵地建设,深化“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十大法治人物及法治事件”评选等活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要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完善政府管理绩效考核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和指标,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普法效果评估体系。要加大工作组织协调力度,明确责任分工,采取过硬措施,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化水平。

 

(厅法制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