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 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09.05.2016  17:01

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是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水利部审查。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占地范围为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

控制区涉及:阜南县洪河桥镇盛郢村、钐岗村,王家坝镇团结村、互助村,老观乡河口村、和台村,于集乡洪岗村、洪庙村、付岗村,王化镇张集村、万沟村、卢寨村,中岗镇西街村、南街村、东街村、新建村,黄岗镇耿岗村、耿寨村、黄岗村、高郢村、李寨村,张寨镇杨圩村、魏桥村、韩庄村、田楼村、贾岗村;颍上县南照镇洪楼村、大寺村、六里村,润河镇沿河村、陶徐村、富坝村、振兴村,关屯乡关屯村、凡庄村、连台村、古城村、三里村;霍邱县周集镇迎水寺村、洪洲村,王截流乡茶西村、分水闸村、陈郢村,城西湖乡汪集村。具体范围以附图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范围内,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控制区内新生婴儿入户不受限制。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以及婚嫁、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

四、工程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主动会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公示、核定,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