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审计五项措施当好反腐利剑

05.01.2016  12:07

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淮南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工程、重点岗位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发挥了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尖兵利剑作用。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共查处违规资金2.20亿元,向纪委、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7起,追究刑事责任2人。

一是紧盯重点领域,织牢审计监督网。充分发挥审计在政府监督中专业性、经常性优势,高度关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着力深化政策执行审计,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连续5年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实施全过程审计,在全省率先运用数据分析平台,对59家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编制、批复、拨付、结余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看好政府“钱袋子”;切实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着力构建具有淮南特色的“制度办法引领、国家审计主导、社会中介参与、内审专家补充、全过程跟踪监督”政府投资立体审计新模式,对安徽理工大学新校区、孔李淮河大桥等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零距离跟进,全过程监督;对“三农”、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进行常态化审计,组织开展了廉租房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市财政扶贫资金等多项专项审计,使民生资金成为谁都不能违规触碰的“高压线”。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念好履职紧箍咒。牢牢把握好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大力实施以分类、轮审、同步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审计,连续八年开展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同步审计,对全市六区一县全部轮审一遍;着力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今年以来,共组织实施了凤台县检察院原检察长、市粮食局原局长等23位县级领导干部的任中和离任审计。打造监督闭环,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淮南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办法》、《淮南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回访暂行办法》,建立了任前告知、任中(离任)审计、情况通报、问题整改回访的闭合链,促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给权力涂上“防腐剂”。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当好改革“催化剂”。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针对一些易出现腐败问题的领域和在制度、机制、体制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审计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以及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连续两年对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通报,首次在全市政府系统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326条,敦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8项,有力地维护财经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关注小官贪腐,惩治身边的腐败。牢固树立“执审为民”理念,坚决查处藏匿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打击蚕食民生民利的“蛀虫”。一方面,高度关注“小官大贪”,重心下移,连续3年对全市部分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源头上加强对基层政府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了乡镇财务收支管理。同时,不断加大审计挖掘和移送案件线索工作力度,将移送案件线索作为全市审计机关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事项,坚决查深、查透、查实每个项目、每笔资金,着力揭露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反腐生力军。将“实现廉洁发展”活动作为提升审计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抓手,坚持“作风建设非小事”思想,加大对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明查暗访力度,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狠刹四风。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的监督,让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