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设立“人民调解日”

02.06.2015  18:03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日前,淮北市司法局决定将每月28日作为“人民调解日”,集中化解人民矛盾纠纷,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开创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

一是“讲法规、注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人民调解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宣传;在每月28日,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律师、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现场咨询,说法释理、答疑解惑;积极运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简报、专栏等宣传载体,宣传“人民调解日”工作开展取得的绩效,提高知晓率、公信力。二是“抓培训、促业务”。在“人民调解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法治大讲堂,对《人民调解法》亮点、调解程序进行全面解读;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利用调解日组织村“两委”干部和村调委会成员学习与农村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和调解技能,为“人民调解日”工作顺利进展奠定基础。三是“组团调、化纠纷”。组织全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五老”人士等,以自愿者身份组成调解团深入到村居、企业、市场、工地等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综治各成员抽选人员组成自愿调解小组深入到本行业、本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组织村(居)“两委”干部、村(居)调委会和村民代表,对本地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登记,及时发现各类纠纷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并现场调处。

(淮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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