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开展“3.15”消费维权活动综述

17.03.2016  14:49

淮北市:3月15日,市工商、质监、食药监、消防、法院等多家单位和52家诚信企业,在相王广场举行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杨彦颖,市政协副主席李彦秋视察活动现场。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积极派发消费维权倡议书等各类宣传资料,认真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工商等相关部门还对共1万多件,涉及16大类、150多个单品,包括过期食品、假冒保健品、假酒、假烟等进行了集中销毁。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接受市民咨询8000余人次。

阜阳市:3月15日,在阜城清河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市领导李平、王长安、方旭、李进参加活动。市工商局、物价局、消协、教育局、质监局等40多家单位在活动现场搭设展台、设置展板,围绕“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向过往市民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相关识假、辨假知识,现场接受市民投诉和咨询。当日,各县市区均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了系列宣传咨询活动。

蚌埠市:3月15日上午,在淮河文化广场举行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宣传服务活动。活动中,市工商质监、食药、卫生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利用展板、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辨别问题商品的方法,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并现场受理投诉。同时,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及法治宣传志愿者向广大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

淮南市:3月15日上午,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云廷,副市长董众兵出席。工商、农业、司法、公安、消防等17个部门,19家行业协会、9家公共服务企业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接受咨询24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03起;市消费者协会还现场发布了网络消费警示和预付卡消费警示。当天,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消协组织也在各自辖区设立分会点,开展消费维权法律宣传,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

马鞍山市:  3月12日,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10多家职能部门及水电气、电信服务商在市文化馆门前广场开展了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各家单位对消费者提出的真假商品识别、相关产品介绍、消费者维权程序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并发放大量法治宣传资料和维权手册。同时,马鞍山市中院在广场的大屏幕上发布了消费者维权八大典型案例。

铜陵市:3月15日,市工商局、质监局、卫计委等18家市直单位在合百广场开展了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各单位围绕“新消费、我做主”主题,通过摆放宣传展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安全、消费维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等知识内容,同时接受消费咨询、受理消费投诉。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500余份,解答消费者法律咨询和投诉180余起。各县、区也分别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开展了消费维权以及红盾护农送法下乡等活动。

池州市:3月15日上午,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市工商质监局、市消协、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等二十余家单位设立咨询服务台,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现场受理投诉等方式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现场还设立假冒伪劣商品样品展示台,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样品识别,帮助消费者增加识假辩假知识。同时,还通过展板展示2015年度我市各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活动现场共接受各类咨询400余人次,投诉2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黄山市:3月15日上午,在屯溪区大润发广场举办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宣传服务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徐健敏出席纪念活动并致辞。活动仪式上,市旅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还发布了2015年消费维权情况,并集中销毁了假冒伪劣商品。活动现场,市工商局、市食药监管部门、市卫计委等相关单位场为消费者解疑答惑,处理消费投诉。市司法局联合市消协律师团利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宿松县: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在宿松县法治广场园林广场举办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活动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委、司法局、安监局、商务局、物价局、烟草局等相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联合设立宣传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群众关心的消费维权问题。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全县三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搭起现场法律咨询维权台,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消费者维权、法律援助等问题。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30余人次。

濉溪县:3月15日上午,濉溪县司法局组织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普法志愿者在县城沱河路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便民手册》700余册,《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彩页1000余份,法律援助联系卡800余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

固镇县:3月15日上午,固镇县司法局会同县法宣办组织律师所、公证处等单位在法治广场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并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

绩溪县:3月15日上午,绩溪县消协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政策法规咨询、假劣药品、白酒展示、现场受理投诉举报、资料发放等展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活动接受群众咨询750余人次,免费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0余份、相关书籍200余本。

含山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主办,来自县法院、司法局、农委、人行等十几家单位在望梅路一超市门前广场举办了“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主办方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这一宣传主题,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针对群众关注的日常消费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维权咨询宣传。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普法志愿者到现场,向群众发放《宪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指南》、法治宣传挂图等法律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维权问题。

  旌德县:3月15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物价局、烟草局、司法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及供电、供水等十家单位联合开展了“3.15”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司法局组织律师到现场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及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并解答群众咨询。(综合各地报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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