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科院派员出席旌德法院环境公益诉讼案庭审

10.07.2018  20:03

7月4日,绩溪县板桥水利发电总站水污染侵权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旌德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这是旌德县首例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省环科院专家作为专业知识人员,出庭阐述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回答合议庭、公益诉讼人和被告涉及环境专业问题的询问。

2016年12月下旬,旌德县白沙河河段、白沙水库水质被严重污染,经调查核实查明,2016年11月中旬左右,绩溪板桥水利发电总站聘请了爆破公司对经营的水库排水口进行爆破作业,导致水库库底涵洞口被炸开,水库底淤积多年的淤泥及污染物随水流一并冲至下游,最终流入白沙水库,造成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件。2017年9月,省环科院受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抽调有关专家组成旌德县白沙水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专家组。专家组数次赴旌德县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相关部门对接,按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编制形成了旌德县白沙水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该报告为本次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提供了依据。

作为生态环境部推荐的第一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自2014年来,省环科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及培训等相关工作,通过参与本次公益诉讼案为省环科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