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法院:创机制 优配置 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品牌工程

10.11.2016  16:37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濉溪县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力领导,强力推进,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搭建的平台,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桥头堡”作用,实现了诉与非诉的高效衔接,分流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在服务地方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构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行体系创出新思路。

  超前谋划出实招,“诉调对接”机制起步早。濉溪县法院因地制宜、超前谋划,有效整合社会多方力量,让化解矛盾纠纷变得更加便捷、高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由全县27家单位共同参加的“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达成广泛共识。早在2014年5月,出台了由县“两办”转发的《濉溪县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主要涉及医患、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12类纠纷,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前移化解矛盾关口。加强对调解组织指导,提高调解人员专业化水平,增强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度。同时加大司法确认力度,固定调解成果,实现法院的“”与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使原来的调解协议具备了强制执行力,增加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使群众更多地选择“”的方式解决纠纷,提高“诉调对接”的实效,实现“”与“”功能发挥和良性循环。2014年以来,确认案件203件。

  强化繁简分流机制,拓宽案件纠纷化解渠道。建立立案登记分流制度,按照纠纷的性质和特点,依据繁简分流原则,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建立委派调解程序,登记立案前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的,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派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不同意的由法院专职调解员调解。建立委托调解程序,立案登记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经审查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切实实现案件分流,尽量让案件不通过诉讼程序予以化解。

  发挥“简易”机制优势,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率。建立民事速裁机制,强化与调解相衔接,实现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速裁案件简化办理,共办理速裁案件453件。进一步发挥督促程序作用,提高支付令适用率。

  二是积极搭建平台,夯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点取得新成效

  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发挥对接工作枢纽作用。濉溪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推动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法院与职能部门在调解、仲裁、执行等工作环节的联动及多元化解,诉调对接中心下设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并与县消协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展对接,增强专业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扩大诉调对接的范围和类型。同时成立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法院专业调解员,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全面有序地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

  成立交通巡回法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在濉溪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整合交警和司法的调解力量,归口办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提供调解、确认、审判全程服务,并协调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市保监会及14家保险公司,就保险公司参与调解的机制、调解赔偿的标准以及对人民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的认可机制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统一理赔标准,加快理赔速度。今年以来,交通巡回法庭诉前调解案件170件,受理案件393件。

  三是创新自主特色,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精品工程迈上新水平

  打造“一庭一品”工程。濉溪县法院在人民法庭打造各具特色的“一庭一品”工程,延伸审判服务职能,建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明星窗口”。百善法庭开设“和谐茶室”,依托临涣古镇几百年“棒棒茶”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茶客”调解作用,依靠熟人社会结构特点和传统优势,借助宗族、人情、社会评价的影响力,构建出更接“地气”的化解矛盾纠纷新平台,找准法治和民间化解矛盾的平衡点,在促进矛盾化解的同时也消弭了部分人对司法强制力的抵抗,成功化解了大量“易判难执”的骨头案,促进了家庭和邻里关系的和睦;铁佛法庭在26个行政村设立“驻村调解室”,充分运用法官、村干部、双方当事人以及乡镇工作人员、民警、司法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共同参与的“四方+”矛盾化解模式,有效就地解决纠纷;五沟法庭设立人大代表联民工作站,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和监督;双堆法庭启动红色流动法庭,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司法宣传;濉溪法庭开通服务园区直通车,送法上门,帮助园区企业破解司法难题;孙疃、四铺法庭开辟心理咨询室,对偏执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我院一庭一品的创新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创新行政对接模式。建立“裁执分离”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案件难执行的情况,在全省法院首家出台《关于建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了由法院依法审查裁定,行政机关负责执行的新机制,确保依法行政,提高执行效率。该机制启动以来,成功破解了棚户区改造、淮水北调和路网建设等项目难题,有效助推项目顺利进行,其中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裁定准予执行案件4件,推动1013户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开展,拆迁房屋面积11.6万平方米,多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创设重大疑难案件诉前协调和解机制,针对行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低、信访隐患大等特点,对先期调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进行审查,行政行为确有瑕疵,督促行政机关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积极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促使其履行行政决定,促进行政纠纷案结事了。推行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到县房管局、计生委、建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走访座谈,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更好地开展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经验做法,解答疑难困惑,促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程序更加到位,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探索刑事速裁工作。濉溪县法院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全市率先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工作,针对情节较轻的犯罪,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审理,当庭宣判,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利于服判息诉,提高刑事案件质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平安濉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