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法警叶德胜被最高法追授“全国优秀司法警察”

18.09.2015  21:28

  中安在线讯 9月18日,安徽省高院召开追授叶德胜同志荣誉称号暨全省办案先进法院、办案能手表彰大会。对黄山市徽州区法院法警叶德胜先进事迹进行表彰,同时总结、交流近年来安徽法院执法办案情况和相关经验,通报表彰办案先进法院、办案能手。

  叶德胜,休宁人,1988年调入黄山市徽州区法院担任司法警察,2005年10月起任法警大队大队长。2014年12月6日凌晨,叶德胜同志因长期积劳成疾不幸猝死,年仅51岁。

  叶德胜同志从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成长为法警大队大队长,自始至终严以律己、率先垂范、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是院领导、同事、庭审法官、庭审参与、参加者公认的“放心的法警大队长。”在徽工作26年来,叶德胜同志在工作中,没有发生过一次安全事故,从没有休过一次年休假。期间共带队值庭1900余次,押解、看管人犯2660次。协助执行案件570件,协助执行法官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7596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有效执结。叶德胜逝世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优秀司法警察”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追记一等功。会议宣读了《关于追授叶德胜同志“全国优秀司法警察”荣誉称号的决定》,对叶德胜遗嘱颁发了证书和奖金。还对安徽省20个办案先进法院、100名办案能手进行了表彰。(朱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