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18.11.2014  06:27

  11月17日,省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交流学习体会,研究部署贯彻意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认识问题”放在首位,着重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内法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这三个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检机关要敢于担当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把“法治”要求贯穿于惩治腐败的全过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坚决反“四风”,驰而不息地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要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各项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运用文化的力量铸造党员干部“崇廉尚洁”的精神内核,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把法治素养提高到新水平,奋力担当起“依规管党”的重要职责,着力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