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软任务”变“硬指标”[安徽法制报]

17.09.2015  10:03
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案例巡礼之一 法治宣传教育“软任务”变“硬指标”[安徽法制报]

编者按: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五年时间,在历史长河中仅是短短一瞬,却掀开了我省普法的崭新篇章。全省各地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注重增强宣传实效,涌现了一批切合基层实际,深受社会公众欢迎的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本报特开辟专栏,与省司法厅联合推出《“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案例巡礼》,讲述普法精彩故事,见证普法发展历程。

法治建设状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与全省16个省辖市的年度目标奖金挂钩,让法治宣传教育“软任务”变成不可推卸的“硬指标”。在“六五”普法期间,我省借助目标管理考核,有效构建起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是省政府组织实施的最高层次的全省性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活动,也是中央八项制度出台以后,我省唯一保留的全年综合性政务检查考核评比活动。 2011年,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抓住“六五”普法和法治安徽建设启动年的契机,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动。在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同时,在由省委印发的《法治安徽建设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在此背景下,经过积极争取,2012年省政府以依法治省工作为考核项目正式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到2013年底,我省所有省辖市和县(市、区)已全部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同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这标志着我省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出了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的关键性一步。为了推动“硬指标”贯彻到实处,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细化考核内容,将“六五”普法规划和《纲要》中提出的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各项任务,细化为4大类以及9个一级指标,38个二级指标,最大限度地将工作量化、标准化。同时,每年由依法治省办向各市人民政府下发考核细则,科学有效分解各项法制宣传任务,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的落实。待每年考核完成后,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确定最终考核成果,将各市具体分数和排名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汇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市总成绩,作为衡量各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省政府专项奖励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借助目标管理考核,我省有效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长期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采访中记者还获悉,下一步法治宣传教育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将作为法治安徽建设科学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目标,更加突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的养成。本报记者周莹莹

点评:政府目标管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实质上是政府的定期“法治体检”。依托政府管理考核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有序传导,目标有效落实,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做好全民普法和守法这一长期基础性工作的有效保障。

稿件来源:2015年9月15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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