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探索建立社会普法效果评估体系[安徽日报]

15.01.2015  16:07

本报讯(记者 李晓群)记者1月13日从省依法治省办了解到,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部署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意见》指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宪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

意见》强调,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等制度。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堂,推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度挖掘安徽地域特色的核心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及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建立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监狱、戒毒、看守所等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着力深化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经验。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要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完善政府管理绩效考核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和指标,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普法效果评估体系。

稿件来源:2015年1月14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