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法治】主动适应新常态 实现安徽国税事业新发展

02.03.2016  09:57

(载于《江淮法治》杂志2016年2期,通讯员:余增辉)

2015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的工作基调,统筹推进各项国税工作,努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面对总体经济增速放缓、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困难和各类风险因素带来的多重压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断强化收入统筹,深化税收分析,按季召开全系统税收形势分析会议,加大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和反避税调查力度,挖掘增收潜力,千方百计完成既定的税收计划。2015年前11个月,全省国税收入完成1449.8亿元,同比增长8.1%,增收108.9亿元。

税收政策全面落实。 牢固树立不兑现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策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省局制定政策执行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组织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考核,有效解决了税收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各级一把手亲自牵头抓,全面推行包保责任制,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累计落实各项税收优惠386.7亿元。

简政放权持续深化 。在省直机关中率先建立和公开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建立行政审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已精简为7项。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事项两个层面开展清理,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布了权力行使的依据、实施主体、程序和相应责任。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后续管理,对已取消和下发的行政审批、进户执法项目,有针对性地出台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所得税后续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把后续管理要求融入到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进一步防范税收风险。

纳税服务更加优化 。认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2015年确定为纳税服务质量提升年,组织开展问题大剖析、需求大征集、主题大讨论、服务大评比、示范大创建“五大活动”,积极推进场所标准化、管控智能化、内容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协作社会化“五化建设”,全面实行预约申请免见面、资料备查免报送、受理审核免等待、文书领取免排队、首次犯错免处罚“五免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发运行网上综合办税平台,实现12大类121个服务事项199个涉税业务的网上办理,基本覆盖实体办税服务厅所有涉税业务。全面完成上海自贸区税收服务创新措施复制推广工作,注重运用纳税人网上学堂、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税收宣传,探索建立列名大企业联络员、纳税服务联系卡、服务和执法回访评价等制度。

文明创建硕果累累。 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113”专项行动为载体,认真查摆并着力解决在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和纳税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推进系统“五项”建设,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在改善基层办税、办公条件的同时,加强基层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推动基层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开展“最美安徽国税人”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系统组织巡回报告,弘扬税收主旋律,传递国税正能量。截至2015年11月,全系统有15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99家单位被表彰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61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位列全省各行业之首),5个项目获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十佳品牌或优秀品牌,省局机关连续两年在省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名列54个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第一名,连续3年获得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