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开到家门口[安徽法制报]

30.09.2015  12:56
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案例巡礼之六法律诊所”开到家门口[安徽法制报]

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家门口即可问诊。这样便利的渠道,是蒙城县在“六五”普法中的创新举措。 9月14日,记者获悉,近年来,蒙城县借助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平台,在司法行政服务场所建立三级“法律诊所”,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据了解,所谓三级“法律诊所”,即在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县级“法律就诊中心”;在乡镇司法行政服务工作站建立“法律就诊站”;在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村级“法律诊所”,以实现就近宣传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为了让“法律诊所”切实发挥作用,蒙城县建立起相应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经费保障、日常管理主体以及坐诊人员组成,确保法律诊所“有场所、有人问、有经费、有活动、有效果”。此外,该县还搜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农村易发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结合案例编写《法律明白人知识读本》,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使之能够胜任村“法律诊所”坐诊医生的岗位,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提高村民法治素质。

通过开设三级“法律诊所”,不仅满足了干群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使干群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还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咨询、调解案件双位数增长,有力维护了村社和谐稳定,促进了法治蒙城建设。

下一步,蒙城县要将三级“法律诊所”打造成集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并吸纳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加入到就诊队伍中,成立“法律专家门诊”,做到“预约挂号”,有针对性为农民生产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房屋继承、财产归属、家庭婚姻、经济纠纷等法律专业问题“坐诊”。本报记者周莹莹

点评: 当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就近到三级“法律诊所”问诊就医,坐诊人员为其 “开好方”、“治好病”。“法律诊所”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植根基层、了解群众生活需求的优势,把他们培养成“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防止小矛盾积重难返、小问题酿成大患。

稿件来源:2015年9月24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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