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智障女[安徽日报]

16.06.2016  01:32

家住湖北省天门市的智障女李梅,2014年8月经人介绍与肥西县柿树岗乡长郢村民张某相识,并于同年9月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后来李梅的病情逐步加重,渐渐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并经常彻夜吵闹要回湖北老家。张某本身家庭经济就十分困难,根本没有能力为及时李梅治疗,将李梅留在家中独自一人外出打工。李梅靠亲邻施舍,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今年5月,该乡法援工作站工人作员得知后,和该村委主任主动上门看望李梅,并电话联系了远在湖北江门的李梅父母,告诉他们李梅现在的生活状况,李梅父母心痛不已,第二天就赶到柿树岗乡法援工作站。

该乡法援工作站对这起婚姻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在张某和李梅亲属的参与下,工作人员本着尊重事实,以人为本的观点,决定由李梅的父母将其带回湖北老家治疗,张某也拿出2.6万元作为对李梅的生活困难补助和治疗费用,同时解除同居关系。

今年以来,柿树岗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注重开展法援工作联系点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办结援助案件1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发挥了积极作用。周勇  程晶晶

稿件来源:2016年6月14日安徽日报农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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