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在滨湖戒毒所开展立法调研

27.09.2016  15:04

 

  9月19日,《安徽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省滨湖戒毒所召开。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陈一胜、行政法制处处长何远国,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省戒毒局、合肥市禁毒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肥戒毒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对《安徽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研讨,会议指出,《安徽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应在遵循上位法的前提下,结合当前禁毒戒毒形势,立足实际、体现特色、力求有所突破,对“十三五”期间安徽戒毒系统的场所区域设置、功能区划做出说明,对戒毒场所的法律监督机制予以明确,探索实践由政府出资、卫生部门提供医疗服务、司法行政部门提供内部管理、公安部门加强外部环境管控,各方共同配合切实破解病残戒毒人员的收治难题。与会人员还就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构建戒毒措施衔接一体化格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社会医保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结束时,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戒毒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禁毒戒毒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调研组表示,大家所提的修改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下一步将及时归纳总结并吸收到立法工作中去,使条例制定得更加科学完善、符合实际、破解难题,积极推动我省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会前,调研组一行深入滨湖戒毒所戒治区、自愿戒毒康复中心实地参观调研,详细了解当前戒毒模式、收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

(省戒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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