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财政资金存储改革带来两大成效

04.12.2014  18:24

      池州市对财政管理资金存储商业银行实行“指标评价、存量总控、资金集中、统一调度、贡献挂钩”,对商业银行按考核量化评分所占比重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和撬动商业银行加大有效信贷资金投放,并确保财政管理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安徽省池州市实行市直财政管理资金存储管理改革一年多来,不但存储分配更公平,资金核算更规范,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更完善,还实现了资金收益翻番,净增财力2474万元。

      2013年7月,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池州市对财政管理资金存储商业银行实行“指标评价、存量总控、资金集中、统一调度、贡献挂钩”,对商业银行按考核量化评分所占比重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和撬动商业银行加大有效信贷资金投放,并确保财政管理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该市将财政管理资金全部纳入存储改革范围,包括国库科管理的专户资金、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管理的非税收入和划转的代管资金、社保科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金。

      公正公平选择收支总户。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及外地收支总户的技术需求标准,并结合池州市的实际需求,委托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制定招标文件、临时从外地邀请评审专家,客观、公正地对各行现场实地模拟测试情况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徽商银行池州分行以最高分成为市级财政收支总户中标代理银行。

      清理撤并财政专户。全面摸清市直财政所开设的专户及专户资金数额,除政策性规定允许保留的非税收入以及社保基金账户外,其他商业银行的原有账户一律清理撤并,只保留一个临时过渡户,资金全部划转到收支总户。
银行签订服务承诺书。其中要求各商业银行在收到财政发出的分存资金指令的当天,必须及时开立定期存款或协定存款,分存定期或协定利率在基准利率(社保基金在优惠利率)基础上上浮10%,若遇国家利率调升则相应调高。

      通过一年多的运作,市直财政管理资金存储管理改革带来两大成效:

      资金归集更有效。过去市直财政专项资金分散在39个专户,每个专户都能办理收支业务,特别到月末、季末,银行及分支机构之间占压滞付资金现象时有发生,财政专户资金实行收支总户归集后,其他银行均不办理收支业务,由徽州银行一个“池子”进出,统一办理程序,专行专人及时办理,专户资金归集、支付、调度环节得到极大精简,资金到账方便快捷。

      资金收益翻番。改革后,每季度除留足收支总户头寸保证支付外,其他通过考核分配给商业银行的资金,分别按3个月、6个月、1年、2年的期限,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商业银行。利率分别为2.6%、2.8%、3%和3.75%,定期存款占当期财政存储资金比重85%左右,并且所有存款利率均上浮到10%的最高限,就连最低3个月的存款利率也是协定利率的1.38倍。经测算,改革前财政专户资金收益为2262万元,改革后的一年内,实现收益4736万元,资金收益翻番,相当于一个年创造近4亿元净利润企业所提供的地方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