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出台意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11.09.2015  21:5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近日,池州市依法治市办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四个结合”,建立“九项机制”,切实推动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有效格局。

四个结合”,即: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条块责任与互联互动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普法宣传与促进社会治理相结合。

九项机制”,即: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公告制度,重大节点集中宣传制度,统一宣传与自主宣传相结合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条块结合制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大众媒介社会普法责任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报告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考核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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