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三举措”进一步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18.07.2016  18:12

日前,歙县出台“三举措”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老龄化等问题,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启动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2016年招考本县户籍中考考生28名,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学校培养;招考高考考生5名,送安庆师范大学等院校培养。培养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将他们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规定其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实施“夕阳红”支教计划,每年招募一批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和其他行业专家到乡村学校支教,争取财政上给予支持。

完善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聘”制度。 每年招考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优先满足乡村中小学需求。出台文件规定城镇学校新任教师1年试用期满,原则上要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积极探索定向占编自聘教师试点工作。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编外教师12人,实行自聘教师与编内聘用教师管理、待遇一致。

加大城镇教师支教力度。 该县2016年文件规定,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一级职称时必须有下乡支教的经历,支教年限由原来的1年变为连续2年。鼓励在职省级特级教师结对1至2所乡村学校,定期开展送培送教活动。在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提高待遇、教师安居等方面,该县更是出实招稳定教师队伍,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吴小朋 侯艳 特约通讯员:柯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