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强化担当 躬身力行

04.06.2014  18:42

      财政部党组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日前,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接受了本报专访,介绍了财政部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情况。

  记者: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加强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是推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群众高度关注财政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您谈谈财政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做法。

  楼继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财政部党组自觉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谋划,重拳出击,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一是加强部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在组织领导上发挥好统揽作用。党组书记负总责,既挂帅又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成员分别承担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支持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我们结合财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各单位工作职能,将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分解为28项具体任务,将2013年至2017年惩防体系实施意见规定的任务分解为44项,分别明确了责任人、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层层抓落实。比如,预算司在今年的工作中,牵头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5项任务,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中,牵头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部党组成员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接受监督。注意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对苗头性问题严厉批评、及时教育,“红红脸、出出汗”。将上级对下级约谈廉政问题制度化,防范在先,批评在前。部党组成员分别约谈了所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约谈了本单位处级干部。2013年以来,对局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18人次,函询8人次。

  记者: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请您介绍一下财政部党组狠抓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

  楼继伟:财政部党组成员身体力行,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四风”问题整改,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严肃整治“三难”。针对有的干部在与地方和其他部委工作交往中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问题,我们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难”专项治理,加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教育,强化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们建立了服务情况跟踪反馈机制,把服务地方、服务部门、服务群众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分析检查制度,对部机关、专员办和部属单位干部作风问题定期进行会商,强化部内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在部内开设举报信箱,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核查,已办结的报告办理情况,未办结的说明原因。近期,我们在部内通报了2名处级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一方面,我们着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围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6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从体制机制入手,下大力气遏制“跑部钱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压减专项转移支付、科学管理、推进公开,逐步铲除滋生“跑部钱进”的土壤。今年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了清理整合,总数由去年的220个减少到150个左右。

  记者:落实好主体责任必须严明纪律。请您谈谈财政部党组是如何克服和防范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的?

  楼继伟: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党委)和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用铁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部党组研究制定了财政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财政部门党员干部必须廉洁、公正履行职责,为国家和人民管好钱,绝不允许充当掮客、做商人、弄权谋私。部党组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记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财政部党组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如何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

  楼继伟:财政部对腐败零容忍。部党组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一是旗帜鲜明地支持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财政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

  二是健全查办案件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有效突破案件的能力。坚持案件请示报告制度,部内各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对财政部门声誉和履行职责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问题,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三是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我们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使每一位财政干部吸取教训,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针对近年发生的涉及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我们组织了13个司局开展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专题调研,认真查找出专项涉及领域过宽、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改革尚不到位等问题;深刻剖析了根源,包括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监督制衡机制不健全,预算透明度有待提高等;提出了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推进专项公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整改措施。这些措施已经落实到了各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