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余名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评查检务督察 安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一年间

31.01.2016  20:09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薛检也在参加考试!”在安徽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知识测试考场,薛江武检察长等省检察院领导与普通干警一道参加闭卷测试,一同接受考核评价,这对于全体检察人员来说本身就是一道必答题,展示了安徽省检察机关规法司法行为的决心。

过去的一年,安徽省检察机关突出问题导向,开门整治规范司法行为,将司法不规范问题找准、查深、改到位,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据统计,通过专项整治,全省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比例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比减少5.6个百分点;律师会见答复率达到97.6%,许可律师会见率达到72.8%,同比增加65.1个百分点;技术部门受理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数占立案数的比例上升8.4个百分点。

针对司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用显微镜查找‘病灶’,又要拿手术刀清除‘顽症’,我们打了一场规范执法攻坚克难的硬仗。”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说,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自身司法行为规范,才能真正把人权保障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方面,把公开公正体现到执法办案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使执法为民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更新司法理念与改进司法方式相结合,

做到知行合一促规范

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安徽省检察机关以更新司法理念为先导,聚焦一些检察人员思想上仍然存在的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监督、重数量轻质效等错误倾向,采取有效措施,夯实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在更新司法理念的同时改进司法方式,以改进司法方式为基础,推动养成规范司法的行为自觉。

尽管近年来检察机关在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检察执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甚至反复整改、反复发作,已经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 薛江武说,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更新司法理念与改进司法方式相结合,引导一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程序公正、规范监督、司法为民、公开透明”五个意识,努力做到知行合一促规范。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安徽省三级检察院“一把手”均亲任组长负总责。安徽省检察院还建立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市院督导联系制度,并出台典型案例通报、约谈检察长制度等12项具体措施。去年11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鲍国友对专项整治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关市院检察长进行了约谈。

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做到标本兼治促规范

我没有想到会让我带队评查省院的办案质量。”安徽省怀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欧阳水根感慨地说,他们7人评查组共评查了省院有关部门办理的220件案件,基本达到了办案人员全覆盖。评查组毫不犹豫地逐个指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得到了肯定,为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查联动起到很好示范作用。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安徽省检察机关坚持“三个贯彻始终”,即:将从严从实、加强督导贯穿活动始终;将边学边查、边整边改贯穿活动始终;将开门整改、严肃处理贯穿活动始终,对最高检要求的8个方面整治问题增容到12个方面,从评查案件入手对基层执法“过筛子”。据统计,通过上下互查、交叉评查、开门评查等形式,全省“三级联动”评查案件9852件, 占全省同期办结案件数的35%,并对撤案、不诉、撤诉、无罪案件全覆盖进行评查。

我们对评查出的问题全部见人、见事、见案,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严肃问责。”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反贪局副局长杨玉勇说,只有抓住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才能避免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

安徽省检察机关通过自己排查、上级督查、三级联动评查,近乎用“显微镜”查找“病灶”,重点解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过多、存在安全隐患;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违法取证甚至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或滥用监督权等方面的问题,力争把规范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查清、找准、改到位。

抓住突出问题是规范司法的治标之举,而建立健全规范检察权运行的长效机制,才是规范司法的治本之道。”薛江武说,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一手抓治标,一手抓治本,通过标本兼治实现规范司法的常态化、长效化。只有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才能做到标本兼治促规范。

安徽省检察院着力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在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上聚焦用力,以行为规制、问题管控为主线,重新修订了13个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规范,制定出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使用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十项制度,力争使每一个司法环节、每一个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并以考核激励、执纪问责为路径,修改业务考评标准,实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把规范司法行为执行情况与工作业绩评价、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真正挂起钩来,以推动法律和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强化外部监督与强化内部监督相结合,

做到内外并举促规范

2015年12月底,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走进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参加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这已经是该院去年第二次举办这样的活动。

开门整改——这是安徽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中的一个鲜明特点。他们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等“四员”,律师、主流新闻媒体等方面人士和群众,走进检察院,听取意见和建议,参与整治活动。此外,各级检察机关还主动登门听取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全省共有2000多人次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到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案件公开审查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问题排查工作等各项工作中。”杨玉勇说,除了请进来,检察机关还通过走访、电话、短信、邮件以及邀请代表座谈等方式,主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并通过人大代表约见检察长制度,听取意见建议,逐条研究、逐项整改、逐个答复,真正实现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

安徽省人大代表、巢湖七中副校长朱越认为,在开放、透明、信息化的司法环境下,检察工作时刻处在外部监督之中,开门整改能避免系统内部“心慈手软”,有利找准“病灶”,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同时也让人大代表监督司法活动常态化。

在强化内部监督上,安徽省检察机关积极打造内部监督合力: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全面推进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强化横向监督,发挥检察机关各个部门之间在案件办理中的制约作用;强化专门监督,提高案件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水平,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对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控。

提升队伍素能与严格纪律作风相结合,

建设过硬队伍促规范

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高低,关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最终成效。”薛江武说,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从本质来上说,就是要推进司法人员行为的规范化,其中,提升队伍素能、严格纪律作风,是司法规范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工程。

在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安徽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加大紧缺实用人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招录、选拔、培养的力度。开展检察人员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领导和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积极培养检察领导人才、业务领军人物和专门型人才,积极推进以实现队伍精英化为目标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为队伍素能提升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司法不规范、不廉洁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而且严重影响了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薛江武说,司法不规范的很多问题都与检察人员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淡薄有关,必须强化思想教育、筑牢防线,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安徽省检察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为管控制度,通过加大检察机关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和重要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着力改变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不仅要发布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要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信息也要公开,采取公开倒逼机制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

规范是质量,规范是安全,规范是形象,规范是责任。”经过近年来强力推动和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徽省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充分享受到了规范带来的诸多利好,“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认识转变,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深嵌在日常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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