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来安一宾馆老板染上毒瘾 宾馆为“毒馆”

12.12.2014  14:42

  近期,滁州来安县公安局成功摧毁一个特大贩卖毒品团伙,当场缴获冰毒103克,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1人,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通过调查发现,本案中的关键人物老昌(化名)本身就是一个“瘾君子”,在半塔镇经营一家宾馆,吸毒前在小镇上也是小有名气的“有钱人”。自从老昌染上毒瘾后,经济越来越窘迫,为了筹集毒资,他踏上“以贩养吸”的不归路,把自己的宾馆作为吸毒窝点和毒品周转站,当地人戏称宾馆为“毒馆”。

  来安县的老昌(化名)在半塔镇经营一家宾馆,因自己是个“瘾君子”,在吸毒时,经常会有一些经济窘迫的“毒友”来蹭两口,特别是街上的池某,一直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收入,经常到老昌家中要毒品,遭到老昌拒绝后,就在那等老昌吸毒时,顺便吸两口。老昌虽然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但招不住这帮“毒友”软磨硬泡。这却让他看到了毒品的“市场需求”,决定自己储备一些毒品,有偿提供给“毒友”,走上了贩卖毒品的犯罪道路。

  老昌贩卖毒品之初,只是为了不再无偿提供毒品给他人,但自从尝到其中的“甜头”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过去是不让别人“蹭毒”,发展到当一些吸毒人员没钱买毒时,他无偿提供毒品让他们“过瘾”,维持市场不萎缩,还经常与一些“毒友”打招呼,要他们照顾他的“生意”。更有甚者,连他的干儿子都被他拖进了吸毒圈。

  老昌贩毒以后,一改过去老好人形象,眼里只能看到钱,要买毒品必须先给钱后交易,没钱的话可以让你吸两口过一下毒瘾,有的“瘾君子”便把家中的房产证等物品拿来抵押,等有钱时再来赎回。

  10月21日,来安县公安局通过前期侦查,在充分掌握老昌等的犯罪证据后,雷霆出击,一举抓获老昌及其上线等涉毒犯罪嫌疑人7人,当场缴获冰毒103克、毒资16400元。后又相继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人,吸毒违法嫌疑人15人。

  在本次行动中,民警发现部分吸毒人员不知道吸毒违法,就是部分群众也不了解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此次行动不但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也宣传了禁毒知识,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都是犯罪行为、吸食毒品也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滁州在线•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