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内容摘要】 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负有发展区域经济,直接领导农民致富,农村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农村经济政策的执行,关系到农业的长远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加强农村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村民经济生活水平,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意义。
【关键词】村级组织 经济责任 问题及对策
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近年来,各地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大“三农”扶持资金投入,着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但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特别是少数地方村务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矛盾和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关。
因此,以村级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和公开为基础,加强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经济监督,密切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当前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分析
一是村级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为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特别在“村改居”过程中有的集体资产未处置,极易导致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村级土地、交通道路以及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管理随意性较大,暴露出许多问题。在履行手续上,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一些村主要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债权款项无法收回;在资金收缴和运用上,有的以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或收支均不入帐;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帐,导致集体资金的体外循环;
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部分村居委存在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现象,挪用的资金用于上级部门和村级各项经费的支出,从而挤占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得不到保证,引发了各种村级矛盾;
三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惠农补贴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到村组的正常运转;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不按时报帐,白条支出现象严重,特别是招待费和工程款未开根据税务发票,而以收据或代办条直接支付,票据入帐手续不完备,甚至有的支出凭证后竟无任何附件;
五是村级零招待费规定在实际工作执行中难以得到落实,基本上村村都有招待,有的比较多,隐性招待费难以遏制。
六是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低。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有的会计业务上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会计法的要求,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和“年年培训村会计、年年有新会计要培训”的现象。
七是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虽然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要么以村委的意见为理财依据,形同虚设;要么与村委对着干,民主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上述村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治完成情况;二是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债权债务清理情况;三是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
(二)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内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二是各项支出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财务规定;三是有无滥用职权搞吃喝招待、铺张浪费等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集体资产和土地等问题。
(三)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集体资产处置情况。村办集体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行为;二是债权、债务管理情况。村级组织举债是否经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单位和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搞达标升级评比活动等;三是土地流转、承包和基建工程管理情况。土地流转、发包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是否签订了规范的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按规定管理并履行招投标程序;四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上级拨入转移支付资金、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社会福利、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各种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五是财务公开情况。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既是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村级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针对村级财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依法治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对村干部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使其真正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切实做到按章办事。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其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力有哪些,如何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提高群众的参政意识。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严格监管
1、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各村居必须严格执行新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 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2、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具体概括为“五把关、四签字、三盖章”,即:村民代表议事会和党员代表议事会的审议关、村民理财小组监管关、支书主任的审核关、中心的审核关和县乡经管部门的审计关;业务承办人签字、村委主任签字、支书签字和中心主任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盖审核章、核算中心盖村级财务审核专用章;村财务、村资金统一由中心代管;每半年向村民公开村集体的财务活动情况。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1、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或本社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探索新财务管理形式,理顺管理体制
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推行村社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村社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办公室),统一执行新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代管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开设监管账户、统一档案管理,进行代理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
五、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应当及时,特别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同时,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六、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村民主理财小组 。
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由村民会议或农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其成员一般由5至7人组成,群众代表数量要占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办事公道、群众信任、并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农村财会知识,不得由村社干部及其亲属提任。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要有专门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例会,充分履行职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对本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有权直接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状况,总之,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
七、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1、政府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明确农村审计的机构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落到实处。
2、县、乡两级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审计干部任免制度和审计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如集体土地征用、上级划拨、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村办企业上缴、集体投资收益等资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八、提升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会计队伍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
1、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财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村财会人员要由乡经管站进行考察选配,一旦被确定之后,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
2、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业务水平。县财政局、各乡镇财政所通过分散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坚持每年至少一次对村财乡管的有关财会人员和村级报帐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财务定期审查制度,建立了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九、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对于有条件的、规模较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并借助计算机管理软件使管理工作眼睛变亮,透明度增加,提高村级会计核算的水平和工作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建立健全村社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村社财务档案是村社经济活动的历史资料,是解决农村具体问题的最有效的原始凭据,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按要求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毁损。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地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数据备份工作。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会封档案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销毁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部门应该共同派监销。村会计及其他相关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做好会计档案的交接工作。实行村账乡镇代理的地方,村会计档案原则上由乡镇农经部门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