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要补材料女子叫板警察 “奇葩证明”应杜绝

15.05.2015  07:21

  昨日,一女子到合肥市望湖派出所办居住证,因缺少租房合同等必需资料,民警要求她回去补齐,女子不愿,开始质疑民警让自己证明“我姐是我姐”。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行政部门办事窗口人员,也常遇到类似市民,比如有市民提公积金未带证件,竟想靠“脸熟”过关。“奇葩证明”近期成为吐槽热点,社会普遍认为应该杜绝,但一些市民认为办事少一两个证件也无妨,证件不齐就质疑行政职能部门故意刁难的做法,也让后者“很受伤”。

  [现场] 未带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办居住证遇阻

  张女士是甘肃人,目前在合肥市包河区一家商场做导购,几天前,她租住到位于马鞍山路铂金汉宫小区的亲姐家。昨日9时30分许,张女士来到望湖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户籍民警吴警官了解到张女士是租房户,要求她出示自己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以及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张女士掏掏挎包,发现只带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我亲姐就是房东,这么近的关系没必要出具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了吧?”张女士淡定的说。

  “证明‘我姐是我姐’,这是刁难我”

  “对不起,您得把这两个证明材料带来。”吴警官说。听罢,张女士当场发飙,“我不是说过吗,房东是我亲姐,你非得让我出具租房合同和她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就等于让我证明‘我姐是我姐”吗?”

  “我认为这跟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很像。”张女士提高嗓门,她认为受到了户籍民警故意“刁难”,“如果你还不信,我这就给我姐打电话,我让她在电话里给你说。”这个提议,再次遭到民警拒绝。

  补完证明再来办,三分钟就拿到证件

  “你误会了,我们不是刁难你,只是这四种证件,的确缺一不可。”吴警官耐心告诉张女士,提高办证效率,是居住证办理员的职责所在,但核实清每位办证人员及连带人的信息,也是职责所在。

  吴警官的一番话触动了张女士。“对不起,我刚才有些强词夺理了。”张女士向几名户籍民警道歉,返回住地。一个小时后,张女士补齐材料返回派出所,仅用了三分钟,就成功办理了居住证。

  [声音] 杜绝“奇葩证明”不等于不要证明

  望湖派出所一户籍民警告诉记者,如最近李克强总理所言,一些机构要求百姓证明“你妈是你妈”,或者要求出具类似的“奇葩证明”,的确是笑话,给百姓办事增设了障碍。“不过,一些市民曲解了总理的原意,认为到行政部门办事,缺一两个证件没事,我们解释还不听,说我们在故意刁难他们。”采访中,该户籍民警告诉记者,“今天的这样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探访] 提公积金忘带证件,有市民想“刷脸”

  吴警官的“苦”,在一些机构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们也经常遇到。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一名工作人员称,她在工作中也曾遇到过类似情况,“一些市民来办事,带的证件缺了一两份。我们提醒他回去讨下,他们就很不耐烦,说我们不便捷,没有方便老百姓办事。”该工作人员称,“我们也想尽量方便百姓,但都需要在政策框架内,一些最基本的必需证件,缺了还是不行的。”

  记者随后来到合肥市直公积金提取服务台,柜台一名女工作人员介绍,市民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但部分市民提取公积金时,会缺少证件,“一些人甚至认为,反正每年都会来柜台里办,届时如果部分单据忘记准备,凭熟脸或许也可以顺利办理。”该人员称,“我们得为被支取的每笔钱负责,空口无凭,一定得按照规章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