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新标准出台

25.02.2015  12:14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2月5日起,淮北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执行新标准。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确保培训质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淮北市实际,淮北市出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新标准。

  据了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和营业资格后,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所收取的培训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包含报名、教材、资料、IC卡、理论学习、场地训练、道路训练等项目。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缩短学员学时或减少培训内容。学员中途退学的,按剩余学时和相应学时的收费标准退还培训费用;培训机构根据学员对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等附加学车要求开展的有特殊需求教学活动,必须由学员自愿提出并签订驾培合同。特殊教学活动收费标准,依据培训内容和培训成本,由各驾培机构自主确定,报市物价局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并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到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使用税务票据,按章纳税。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培训机构违反规定的依据依法进行查处。价格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目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如下:大型客车A1,总学时82,收费3400元/人;牵引车A2,总学时88,收费3600元/人;城市公交车A3,总学时120,收费4000元/人;中型客车B1,总学时82,收费3000元/人;大型货车B2,总学时118,收费4800元/人;小型手动档汽车C1,总学时78,收费2300元/人;小型自动挡汽车C2,总学时78,收费2300元/人;残疾人专用车辆C5总学时78,收费2100元/人。(淮北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