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公证法》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第326期司法连线 纪念《公证法》颁布10周年专版]

26.08.2015  13:57

公证法》颁布施十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履责、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的总要求,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规范管理和队伍建设,深化信息化应用和标准化建设,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质量、公证业务、公证管理和公证服务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公证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公证事业的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公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总格局中,公证工作肩负服务改革建设的繁重任务。《公证法》不仅是推进我国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一部基本法律,也是规范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行为的基本依据和准绳。因此,公证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全面贯彻实施《公证法》,大力推进公证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构建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努力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公证服务。

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肩负艰巨繁重的任务。广大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要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公证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证制度替代诉讼、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公民法律素养、扩大对外开放的法律制度作用,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要坚持党的领导,从根本上保证公证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拓展领域,推动公证工作与我国已经进入经济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坚持完善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法定公证制度,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坚持发展队伍,既重数量,也重质量,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坚持规范管理,着力加强公证处的精细化管理,实现公证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

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要从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证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推动公证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肩负起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的重大职责,努力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公证工作,进一步争取对公证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出台有利于公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公证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公证机构在核实证明材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打击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违法行为的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改善公证执业环境。要积极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遵循公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深化公证工作改革,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要积极加强公证理论研究,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深入开展公证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解决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破解实践难题,指导和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稿件来源:2015年8月2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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