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署开展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活动

19.06.2019  10:52
  为了提升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质量,防范化解社会服务机构领域风险,推动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安徽省民政厅决定从2019年6月中旬起至10月底,开展全省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活动。
  此次活动共分为制定方案、自查自纠、检查验收和总结报告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省民政厅要求从7月上旬至8月底,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人员按照方案逐一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工作;9月份,各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各县(市、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民政厅组织开展各市间的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限期解决;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将活动开展情况要汇总报市民政局;10月底前,各市将活动开展情况及问题、建议等汇总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全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民政部。
  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对照“民政部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指南”,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对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认真检查、逐项对比。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改正。由于政策条件等复杂原因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向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改正。
  此次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涉及的事项有:按双重管理设立的,须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或有关部门依法审批的执业许可证书;按直接登记设立的,须符合直接登记范围及相关文件要求;有规范的名称;开办资金数额符合规定,达到本行业要求最低限额,且与实有资金一致;活动场所有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举办者和负责人符合规定;章程内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