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336个社区将有 “老少活动家园”服务

08.06.2015  17:10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出台了《合肥市政府购买社区“老少活动家园”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今年的“老少活动家园”购买服务工作。

   家园服务购买主体

  据了解,此次活动开展范围是,通过在近几年民生工程建设已设立“老少活动家园”的全市336个城市社区,活动实施周期从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关于活动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方案》明确规定,各区民政局和开发区的民政机构作为活动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只能为三类组织或机构,即已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市级认定的社会服务中心(站)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或其他已登记备案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其中,承接主体中第一类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第二、三类可采取委托购买方式。

   家园服务六项内容

  为了让此项活动成果真正接地气,实实在在地惠及群众、服务百姓,该《方案》从服务项目、服务计划、服务记录、服务总人次、社区居民满意度和活动宣传等六个方面对购买老年和儿童青少年活动服务内容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资金方面,《方案》要求,购买费用是从全市城市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市、区财政部门按照1:1比例承担,市级补助资金一次性下拨至各区(开发区),不足部分由各区兜底保障。

   加强管理广泛宣传

  《方案》要求,各区民政部门要严格项目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政府购买老少活动家园服务顺利实施,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作用。要完善队伍体系,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老少活动家园”服务管理队伍,积极引入职业社工、志愿者进行管理,完善以社区志愿者为主的服务人员队伍,加强培育社会组织力度。要加强督查调度,及时对购买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要纳入社区财务公开范围,接受社区监督委员会和居民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要强化宣传引领,多平台、多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博、QQ群,发放“老少家园活动服务卡”等)地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 (万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