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有线电视类合同格式条款评审会议召开

03.07.2017  18:44

  

 

     

  6月29日,全省有线电视类合同格式条款评审会议在省工商局召开。来自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大学、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评审委专家、学者;淮北、蚌埠、马鞍山、芜湖、黄山市有线电视业务的企业相关负责人;5个市工商部门合同监管工作的分管局长、科长等参加了评审会议。省评审委员会副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长闵义山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省局合同监管处处长卫琳主持。

  省局副局长闵义山在会上强调,规范有线电视合同格式条款,是工商部门行政监管的需要,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他希望通过这次评审会议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通过评审和整改,全省有线电视合同格式条款的制定做到依法依规。希望经营有线电视业务的各家企业虚心接受评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使整改后的合同格式条款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是通过评审和整改,使企业自觉增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希望通过这次评审,有线电视企业能在消费维权方面多一些关注,多一些思考,换一个角度分析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通过评审和整改,有效规范全省有线电视行业的合同行为,提高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通过工商部门对一个行业的整治,真正能达到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评审会上,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大学、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评审委专家、学者就各地提供的有线电视服务协议中存在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评审,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评审委专家点评意见后,各家企业的负责人分别发言,深感参加此次评审会议受益匪浅,更加认识到本公司的格式合同中确实存在着经营者与消费者权利义务不对等、条款表述不规范以及可能加重消费者责任等问题格式条款。一致表示,将认真落实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本辖区工商部门具体指导下,尽快修改、完善格式条款。同时,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和信用建设工作,制定和落实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合同行为,做到诚信经营,降低消费纠纷,提升企业信誉,更好地促进有线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