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5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9.06.2014  06:47

  记者近日从省安监局获悉,1月至5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1%和29.0%。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良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序时进度以内。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3%和34.1%,全省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5%和31.8%;金属与非金属矿分别下降58.3%和64.3%;建筑业分别下降16.7%和20.5%;农业机械事故起数下降14.3%;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3.3%;渔业船舶和农电没有发生事故,民航飞行没有发生事故和事故征候。此外,我省大多数地区事故保持总体下降趋势。全省有9个市(直管县)事故起数下降,16个市(直管县)死亡人数下降,11个市(直管县)没有发生较大事故。

  成绩取得非一日之功。今年以来,全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以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下降的“六个持续下降”为目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同时,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记者 夏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