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启动在线调解平台建设试点

19.02.2017  17:40

  记者从2月16日在马鞍山召开的全国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暨示范法院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最高法院当日启动在线调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我省成为试点省份之一。

  根据部署,最高法院将在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高级法院和上海海事法院,开展在线调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各试点法院将建立完善在线调解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诉调对接方式,促进依法、公正、便捷、高效化解纠纷,引领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向现代纠纷解决方式“提档升级”。

  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由试点地区高级法院牵头建立省级统一的在线调解平台,平台建设遵循面向群众、面向实体、面向基层的原则,实现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反馈等流程的全覆盖,处理当事人申请、在线调解、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诉讼调解等。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将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对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

  试点法院将规范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管理,制定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选聘标准,通过一定程序,选聘熟悉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熟悉网络技术操作的特邀调解员或者法院专职调解员,担任在线调解员,建立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据库。此外,将切实提高在线调解平台的应用程度和适用范围,充分发挥其阳光智能快捷开放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在线调解平台的认同感。

原标题:最高法启动在线调解平台建设试点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