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 线上互联线下畅通

30.03.2015  06:09

   依托信息联网平台,实时快速调度,引导公众出行,疏堵保畅

  清明节小长假即将到来。 “由于小客车免费通行,再加上人们越来越重视回乡祭祖,这些年清明节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都非常大。 ”省交通运输联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小长假期间,该中心将及时发布路网监控信息,引导出行者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交通体系“堵点”正在成为全社会的“痛点”。在今年春节黄金周的返程最高峰,共有200多万辆车涌入全省高速公路网,造成较大面积、较长时间的拥堵现象。在实时掌握各条高速公路通行状况的基础上,我省分别于当天夜里和第二天早晨两次延长免费通行时间,对缓解拥堵状况起到积极作用。

  每逢重大节假日或者复杂天气,省交通运输联网管理中心就成为交通应急保畅通的“主战场”,这里是全省交通信息化网络的重要“中枢”。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建成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高速公路通信网络,并且与部分邻省相连。因此,我省可以对高速公路通行状况进行在线监控,实时调度,应急保畅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大数据是实现智慧交通的重要基石,统一的数据存储共享交换平台是实现大数据应用的先决条件。 ”省交通运输联网中心负责人说,目前我省已经相继建设了交通运输行业的云计算平台和交通联网数据中心。依托这样的信息技术平台,今年我省将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对外参与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对内完善路网运行监测功能,逐步实现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港口航道、民航机场等运行状况的全面监测和实时调度。

  在城市公共领域,智慧交通施展的空间更大。作为全国“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合肥将智慧交通作为打造智慧城市的重点,在全国率先将交通信息和交警资源整合,建设道路资源的信息共享平台,并计划将服务触角覆盖至市民的手机等智能终端,引导居民智慧出行,缓解城市拥堵。

  在省交通运输联网中心负责人看来,目前建设智慧交通体系的最突出任务,就是打破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孤岛,建立信息交互共享的大数据平台。目前,城际智慧交通与城市智慧交通体系仍然是独立运转的两套系统,两者的对接将成为智慧交通建设的大方向。

   通过信息技术促进物流供需有效衔接,建设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促进货畅其流

  今年初,宿州市埇桥区新建成的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在这一平台上,货主可以及时发布需求信息,而物流企业也能及时发布运力信息。 “我们建设这个平台的目的就是要使物流双方能更快地进行对接,提高物流的运转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贺恒洪说,目前通过这个平台每天达成的交易数量正在不断增加,很受企业的欢迎。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采购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达18%,远高于发达国家,甚至比部分金砖国家还高。这与我国物流行业的作业效率低、运输车辆空驶率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低等因素密切相关。

  信息的交换共享对提升物流效率,降低成本至关重要。近年来,交通运输部一直大力推动公路物流的甩挂运输,通过降低车辆空驶率来降低物流成本,但这种运输方式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及时、精准地掌握物流供需信息的基础上。而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推进,公路、铁路、水运等多式联运将越来越活跃,而只有建立跨不同领域的信息互联和以货物为中心的全程跟踪调度体系,才能将货物的中转成本降至最低。

  对物流车辆的及时跟踪和动态监测也是物流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联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建立的对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监管平台,已经与全国货运车辆系统、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55家企业监控系统实现对接,全省约14万辆各类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运行数据均已接入这一平台,并且已经能够进行跨区域的数据交换。目前这套数据系统更强调安全运营监管,今后,将进一步完善面向物流市场的服务功能,促进物流供需双方更加有效的对接。

   装上“千里眼”,遏制“潜规则”,为客货运市场主体营造温暖出行环境

  在专家看来,当前物流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公路“三乱”现象导致的通行环境欠佳有关。

  近年来,我省也在着力探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来实现远程监管,规范路政管理和执法行为。仍以宿州市埇桥区为例,该区的道路交通指挥中心可以对该区各公路稽查站和治超站的执法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执法人员对于违法人员的查处必须在指定区域进行,而这一区域实行全方位在线监控。“信息化建设,对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推进阳光执法,减少‘三乱’发挥着重要作用。 ”贺恒洪说。

  近年来,我省大力借助信息化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阳光执法。2012年,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启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建设。如今,这套系统已经涵盖省一级的公路、道路运输、海事、水路、港口等各执法门类,并且实现对执法的主体、依据、程序、结果和监督的全面公开。今后的突破口在于实现省、市、县联动,实现监督“千里眼”的全覆盖,治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潜规则”,规范行政行为,推进阳光执法,为客货运市场主体营造更加温暖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省的全社会客货运量每年都保持10%以上的增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只有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在交通运输方面不断扩大的刚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