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25.11.2016  11:04

  记者11月24日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已经公布。新办法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中正式实施。

  根据新办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分散在高中三年中进行。合格性考试设置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等级性考试设置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将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成绩以细化等级赋分方式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合格性考试每个科目每生只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

  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其中,外语不设置听力考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合格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时间均为90分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合卷并采用上机考试方式,时间各45分钟,共90分钟。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依据本市规定组织考试,参考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命题,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陈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