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终期大考拉开大幕 检查验收细化为12项内容[安徽法制报头条]

02.07.2015  16:24

本报讯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6月30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2011-2015年法治安徽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验收动员会,并发布了检查验收内容、标准、步骤等,标志着“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据了解,“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尤其是领导干部、青少年群体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普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情况,以及实际效果等12项。

为了突出重视实效,检查验收标准中设置了不少“硬杠杠”。其中,关于重点普法对象法治教育的验收标准中明确列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核,每年参考率不低于90%,合格率不低于95%,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率达100%;关于依法治理的验收标准中,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不少于1次。另外,检查验收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检查验收工作从本月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6至7月,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8月上旬,由省领导带队,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市、省直管县进行检查,对省直单位进行抽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问卷调查以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9月上旬,根据检查情况,省依法治省办对全省“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全国普法办。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徐立全在动员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切实推动依法治省200项重要改革举措的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开创法治安徽建设新局面。(胡向东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5年7月2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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