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突出”谱写“七五”普法新篇 ——“12•4”之际本报记者专访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安徽法制报头条]

12.12.2016  01:34

随着“七五”普法大幕的拉开,已过“而立之年”的全民普法又将起步迈向新征程。在接下来的5年里,我省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有哪些新目标、新理念、新布局?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到来之际,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做客本报《法制会客厅》,就“七五”普法的任务、举措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 我省普法路已经走过30年,第七个五年普法如何续写新篇?“七五”普法主要有哪些任务?

洪禹候: 全民普法工作已走过30年征程,普法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治”也逐渐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信仰。当前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相应地,普法也需要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尤其要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塑造全民法治信仰的转变,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华丽转身。

在下一个五年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提升素质、普治结合,重点有七项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五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六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七是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记者: 与全国“七五”普法规划相比,我省的“七五”普法规划有哪些“安徽特色”?

洪禹候: 在全国“七五”普法“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工作实际,推出具有安徽地方特色的“自选动作”。

立足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发展趋势,在主要目标上提出了建立具有安徽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在总结全省“六五”普法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对“七五”普法具体任务进行了延伸,明确要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公民旁听庭审”“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好人安徽”等具有地方特色普法活动,并提出加强安徽地域法治文化挖掘和研究、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完善法治文化发展制度、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资金政府保障机制等一系列符合安徽法治文化建设发展实际的重要措施。在工作措施安排方面,提出要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要求,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记者: 七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面向这两个群体,如何实现精准普法?

洪禹候: 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并根据重点对象的特点,推出了具体且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方面,《规划》提出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集体学党章党规、法治讲座,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规划》提出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教材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加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培训,推进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法治教育教学课时、教材、师资和经费的落实。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网络建设,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记者: 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将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如何布局?具体会采取哪些措施?

洪禹候: 今年10月,李锦斌书记在省委常委会审议“七五”普法规划时强调,实施“七五”普法要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深化认识、突出“关键少数”、突出群众需求、突出加强领导)。今年9月,李国英代省长专门听取了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从“政府带头、面向群众、加强力量”等方面,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七五”普法实施提出明确要求,都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将充分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抓好“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重点要积极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努力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要夯实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做好新“四个纳入”(即: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创建考核)考核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本报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6年12月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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