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19名传销组织“领导”昨受审 庭审历经三小时

13.04.2016  10:21
摘要 昨天上午,鸠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活动案,19名传销组织的“领导”被推上被告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他们均表示认罪,该案庭审历经三个多小时,未当庭宣判。

   中安在线讯 据大江晚报报道, 昨天上午,鸠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活动案,19名传销组织的“领导”被推上被告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他们均表示认罪,该案庭审历经三个多小时,未当庭宣判。

  2013年至2015年,姜某某、石某某等被告人先后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集中租住在芜湖鸠江区伟星城小区、城市之光小区、万科城小区等处从事传销活动。

  该传销组织打着从事1040工程的幌子,以资本运作为名,声称只要投入69800元钱,一年后可以获得1040万元的高额回报,不断引诱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至2015年7月案发时,该传销组织成立8个“经理室”,每个经理室有20-30人从事传销活动。

  在经营过程中,该传销组织没有任何实物商品进行流通,其传销标的是一种称为“产品份额”的虚拟抽象概念,参加者以购买1-21份虚拟产品份额,获得加入资格。在利润分配上,该传销组织采取直接和间接返利,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及购买虚拟“产品份额”的份数作为唯一的返利依据,根据传销组织内部上下层级关系进行分配。

  该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晋制”,按照参加者及其发展的直接下线、间接下线人员累计购买的虚拟“产品份额”的数量为标准,将传销人员划分为五级。“五级”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亦称高级经理;“三晋”:从业务员、组长晋升主任,从主任晋升经理,再从经理晋升老总。

  侦查人员调查时发现,该传销组织结构严密,实施条块结合层级管理,组织内部设有多个经理室,每个经理室内约有20多至30多名传销人员组成,并根据实际人数合并、分设。在管理上,该传销组织实施每周例会制度,每周由上层老总负责分别召集各经理室大总管、自律总管召开例会,传达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总结汇报各经理室一周工作发展新人等情况,并进行激励培训。

  为便利沟通、管理,该传销组统一办理传销组织内部行业电话号码进行联系,并通过建立各层级传销组织人员的微信群进行交流沟通。例如,老总微信群“团结就是力量”、大总管微信群“漫山遍野”、自律总管微信群“集团运动员”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姜某某、石某某等19人以连锁经营为名,组织领导传销组织,参与传销人员达到180余人,扰乱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活动中的作用、地位等,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记者饶剑 文 罗成制图)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饶剑 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