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4明光绕城线 女山湖特大桥建成后设站收费的批复 皖政秘〔2015〕39号

01.04.2015  11:1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4明光绕城线
女山湖特大桥建成后设站收费的批复

滁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104国道明光绕城线女山湖特大桥建成后设站收费的请示》(滁政〔2015〕15号)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女山湖特大桥建成后设站收费。

二、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女山湖特大桥作为政府还贷性收费项目,纳入滁州市交通建设融资平台统一管理,项目融资专项用于收费公路建设,严格管理,不得挪用。

三、滁州市政府要加强工程调度,强化质量监管,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项目竣工验收后,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拟订设站收费方案,报省政府审批。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