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明光:男子偷配好友钥匙 两次入室行窃

09.06.2014  12:53

  一个月内家中失窃两次,窃贼竟是多年“好友”。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魏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魏某与怀某某系多年同学,今年1月3日下午,魏某到怀某某家中借电动车,无意中发现了挂在门上的房门钥匙,遂乘机偷配了一把。1月6日,魏某乘怀家无人,进入其家翻箱倒柜,盗走700元现金。1月14日,尝到甜头的魏某再次窜进怀家,盗走500元现金和一条黄金项链。

  一个月内接连两次失窃,发现蹊跷的怀某某准备报警,得知情况的魏某慌了手脚,主动将所盗现金及项链归还,并向警方投案自首。(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