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新供给 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6〕12号

09.05.2016  17:0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供给和需求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强调供给又要关注需求,使供给体系更加适应需求结构变化。消费是最终需求,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对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持续健康高效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精神,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现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要,以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4105”行动计划为总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以创新推动产品升级和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和消费协同升级、创新和转型有效对接,实现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为加快创新型“三个强省”和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

坚持消费引领,带动产业升级。以新消费带动新技术、新产业发展,使安徽制造既能适应市场、满足基本消费,又能引导市场、促进新消费,加快形成消费引领投资、激励创新、繁荣经济、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机制。

坚持创新驱动,释放消费潜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全面创新,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花色品种多样、服务品质提升为导向,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坚持市场主导,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清除市场壁垒,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企业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制度保障,厚植持久动力。以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动形成节约、理性、绿色、健康的现代生产消费方式,努力构建新消费引领新供给的长效机制。更好利用国内外要素市场推动省内产业升级,更好利用全球商品和服务满足省内多元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

二、瞄准新消费重点领域和方向

1.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把扩大文化创意等服务消费作为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大力发展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积极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支持演艺娱乐、展览展示等传统业态延伸消费链。着眼于扩大教育培训消费,整合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资源,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广大职工、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农民工、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方式灵活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办学。围绕健康管理、全民健身、中医保健、健康保险等领域,引导和保障健康消费可持续增长。加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互融合。积极开发满足个性需求的老年用品、老年旅游、老年教育、老年宜居住宅等,打造国家级养老示范基地。建设集聚多种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大型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扩大信息消费。发挥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级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及省级信息消费试点的引领作用,突出在语音技术、量子通信、新型显示等领域比较优势,继续开展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创新产品评选,逐步形成区域信息消费新模式,带动全省信息消费快速发展。统筹软件及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布局,支持合肥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打造中国智能语音产业基地(中国声谷)。实施云计算服务创新工程、信息产品体验促销工程、信息产品创新工程,推进合肥、芜湖、阜阳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数字家庭示范应用产业基地。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与机器人、汽车、商业零售、科教文卫、居家养老等产业跨界融合。积极培育移动支付、互联网增值服务等信息消费新模式和新业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排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3.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推动电子商务服务集成创新。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积极发展一批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安徽产品专区。推动社区商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进合肥、芜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继续推进合肥市国家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综合保税区。积极发展涉农电子商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工商局、合肥海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促进旅游休闲消费。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和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工程。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级5A景区、休闲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开展全域旅游示范试点。深度开发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旅游+”跨界融合,深化旅游与工业、农业、文化、科技融合,重点打造乡村旅游、健康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自驾旅游、研学旅游、特色街区(小镇)等新业态。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建设省级旅游商品研发园区和集散地。加大旅游业改革创新力度,强化旅游宣传营销,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方便外出休闲度假的弹性作息制度。(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等)

5.培育壮大绿色消费。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认证和登记保护,加快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国际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布局,引导扩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消费。针对空气净化器、净水器、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家电产品,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绿色家电品牌,支持合肥、滁州等市建设绿色家电生产基地。推行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建筑等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切实推进绿色建材消费。(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6.提升品质时尚消费。围绕汽车维护、家政服务、旅游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加强消费品服务品牌的培育和宣传。紧跟时代潮流,围绕数码产品、时装、化妆品、餐饮等领域,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定制等相关的生产模式创新,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利用国家放开低空管制的契机,争取开展国家低空空域开放试点,以通用航空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借鉴三峡经验,开发皖江和巢湖水域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邮轮游览,打造高品质旅游消费市场。(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7.积极拓展农村消费。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大力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服务业,增强农业农村的休闲旅游功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顺应产品升级换代趋势,提升农村耐用消费品消费水平。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扩大农村交通通信消费,培育农村互联网消费。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农村文化旅游娱乐消费比重,提高农村养老及健康卫生消费水平,形成新的消费亮点。加快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连锁超市、便利店等农村新型流通业态,鼓励大型超市到农村特别是主要农产品集中地建设基地,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8.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家电、绿色食品、轻纺鞋服等传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着力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全面提升设计、工艺、装备、能效等水平,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重大创新产品。实施“互联网+制造”行动计划,促进工业产品研发设计、流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数字化、网络化、精细化、智能化。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实施工业强基计划,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先进基础工艺,突破一批关键基础材料,开发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产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9.集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示范带动效应。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积极开拓消费新领域,推动三维(3D)打印、基因工程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新兴消费品发展。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扩大产业基金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加速集聚,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0.加快发展服务业。着力发展现代金融、工业设计、品牌和标准化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把握消费需求升级趋势,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空间,重点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依托中心城市、工业集聚地和交通枢纽,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等)

11.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树立鲜明的创新创业导向,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赢在江淮”创业大赛等竞赛活动。依托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创新型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等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构建产业链、创新链与服务链协同发展的支持体系。推进江淮双创汇行动,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发展,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加强各类创业园区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等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通过股权激励、贷款支持等方式,充分调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高层次人才、青年大学生以及草根能人创新创业激情。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惩处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鼓励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高品质,创造品牌,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创新成果,设计提升产品外观,改善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功能,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企业运用新平台、新模式,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提升市场分析研判、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拓展、参与全球竞争等能力。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

13.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积极扩大新技术引进和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适度增加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的日用消费品进口。积极解决电子商务在境内外发展的技术、政策等问题,加强标准、支付、物流、通关、计量检测、检验检疫、税收等方面国际协调,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方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合肥海关等)

14.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以争创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安徽工业精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为引领,推动“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升级。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国际国内名牌。加强品牌宣传保护力度,营造全社会创牌、用牌、护牌的良好氛围。培育一批能够展示“安徽制造”和“安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每年评选一批省级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产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

15.建立完善公平开放的消费市场。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全面清理地方保护政策,推进消费政策管理标准化、统一化,消除跨地区、跨行业商品和服务消费的体制壁垒。推进通讯、建材、服装、餐饮等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加强旅游景点门票、城市出租车、供暖供气供电供水等公共产品价格监管,破除价格欺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进一步放宽住所条件管制,积极开展简易注销,有序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最大限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编办、省物价局等)

16.推动服务业开放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保基本、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靠市场的供给体系。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外商和民营资本准入的政策规定,按照服务性质而不是所有制性质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积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服务业合作,全面提升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

17.完善促进新消费的制度保障。抓紧落实“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形成适度竞争的“三网融合”发展格局。在住房、汽车、劳务等领域发展分享经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对中介平台等互联网企业的准入退出、风险控制、保证责任等监管。破除流通领域各类市场壁垒,大幅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制度化水平。培育壮大资本、产权、版权、技术、信息、人才等文化创意要素市场,大力发展第三方评价等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挂牌上市、并购重组。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巩固农村消费基础。(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18.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潜力释放。鼓励城镇放宽落户条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推进“劳有所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制度并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将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五、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19.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标准化体系。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完善农产品、食品、药品、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地方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地方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优化全省地方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等)

20.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在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用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重点消费品监管力度,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点。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严格实施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全面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推动区域产品质量整体提高。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机制、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参与的监督机制。(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21.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加快健全地方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充分利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公开。完善产权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和个人经济往来行为,强化信用系统建设,提高失信行为的经济成本。全面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落实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引导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等)

22.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宣传,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网购等新消费形态的法规规章。加强商品质量和服务维权监管执法。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形成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各界消费维权的合力。建设全省统一的消费者维权服务网络信息平台。(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等)

23.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支撑。推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4版(IPv4)向第6版(IPv6)过渡,促进宽带网络城乡全覆盖。加强物联网技术在工业生产和物流环节的融合渗透,建设区域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中心和服务平台,加大配送末端网店布局,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推动从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到主要景区景点无缝衔接换乘,加快旅游咨询集散服务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驿站、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智能化设施。加快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和网络覆盖。加大全民健身和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布局,严格执行城镇各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优化通用机场布局,加快通用航空产业园建设。沿皖江岸线和巢湖水域规划建设邮轮游艇码头。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严格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整市推进试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能源局、民航安徽安全监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4.积极培育国内外消费市场。依托黄山、九华山等国际著名旅游目的地,延伸消费链条,做大做强面向全球旅游消费者的消费市场。支持合肥等中心城市以会展中心为载体,开展各类大规模、高质量国际文化体育会展活动。实施合肥、黄山国际机场口岸签证,研究制定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便利化措施。依托“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用好国际旅行商大会、中国山岳旅游联盟等开放平台,深化区域旅游合作,扩大境外旅游交往。(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外办、省体育局等)

六、优化政策支撑体系

25.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化营改增税制改革,实现服务业领域全覆盖。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创新产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完善消费补贴政策,推动由补供方转为补需方,并重点用于具有市场培育效应和能够创造新需求的领域。(责任单位: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26.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做大做强地方金融骨干企业,加快组建地方民营银行。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深入推进“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稳步扩大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旅游贷款等信贷业务。积极落实国家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进一步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发展。推进信贷资产和企业资产证券化,鼓励发展各类金融衍生品。加大“税融通”等创新产品推广力度。搭建保险资金与地方融资项目对接平台,扩大保险资金直投规模。(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27.加大有效投入。充分发挥服务业专项资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的杠杆作用,扩大有效投入,带动有效产出。加强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整合部门专项资金,保障扩大消费的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创新市场化融资模式,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加快健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推广PPP等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8.保障和优化土地供应。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调整城镇用地结构,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提高服务业建设用地比例。优先安排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用地供应,实施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对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可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多途径保障城市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开发互联网信息资源,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的,继续实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支持企业、单位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建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合理规划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等)

29.强化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通行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专业化人才。以高等院校为依托,建设具有高水平职业技能的现代服务人才培训基地,支持部门、企业和院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培养更多既懂农业生产经营又懂电子商务的新型农民。通过猎头、柔性引才等方式,引进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到我省创业发展。优化人力资本配置,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0.健全环境政策体系。强化节约环保意识,以健康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引导生产方式变革。严格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生产、销售。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提高新能源和清洁燃料类公交车辆比例。推动绿色办公,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积极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大力支持低碳城市、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推行能效“领跑者”制度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节能量、水权交易制度。(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