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全覆盖

24.12.2014  17:29

      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4年全省新农合参合人数5190.4万,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达60.12%,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达44%。全省所有县(市、区)参合农民全部享有大病保险政策。

  今年,我省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人,人均筹资水平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为390元/年。同时,我省在省级医院推行实施51种常见疾病按病种付费,66个县实施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剩余的19个统筹地区暂由新农合中心自行经办大病保险,较好地完成省政府2014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资金监管方面,我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全省统一补偿方案,严格控制不合理收治,严格控制“三费”(药品费用、材料费用、检查费用)过度上涨。继续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推进新农合短信平台建设和启用二代身份证作为新农合就诊卡工作,目前已有44个统筹地区建成新农合短信平台,35个统筹地区采用二代身份证就诊报销,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在打工地住院即时结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