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亭山景区标识系统市场化运作方案

04.06.2014  16:49

  2009年10月16日,经宣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及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隶属于宣城市旅游局。2010年伊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大量投入资金修建景区基础设施的同时,宣城市旅游局正式启动4A国家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旅游总局颁发的《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细则》等相关评估准则的要求,宣城市旅游局邀请了具有相关资质的旅游策划公司,统一为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设计、制作并安装了材质为防腐木和PVC面板和UV平板喷绘的标识系统。

  一、景区标识现状:在景区创建初期,根据旅游策划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国家森林公园内标识系统共分为10种,总计达92组。(详单见表格)。

序号 种类 数量(组) 备注

1 景区综合介绍牌 2 款式2种

2 景区导览牌 3

3 景点介绍牌 4 款式2种

4 指示牌 19

5 警示牌 24 款式3种

6 温馨提示牌 9

7 医疗卫生指示牌 2 款式2种

8 购物点 2

9 停车场 2

10 树种介绍 20 总计30块

合计:92组 

  制作安装后的标识系统,由于种种原因损毁现象十分严重。截至目前,景区92组标识中,19组指示牌全部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4组已彻底损毁无法行使指示功能。景区内的所有综合介绍牌、景点介绍牌都不同程度地遭受到不文明游客涂鸦凿刻,其中有8组彻底不能使用。在10组景区重点知名树种介绍标识中,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牌子外形完好,但是标识内容完全模糊不清。

  二、市场化运作基本原则:本着“社会化参与、市场化运作、优胜劣汰”的原则,创新景区标识系统的管理体制,实行市场化运作,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赢”的目的。

  三、景区标识系统市场化运作方式:

  1、敬亭山度假区将所有景区标识系统进行市场化管理,出让景区标识系统的冠名权,在不影响景区景观、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细则等重要前提下,可体现冠名企业的文化,使冠名企业自身品牌形象在景区得到广泛宣传和传播,并提升企业文化价值。

  2、冠名企业在敬亭山度假区管委会的指导和审核下,严格遵照《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细则》,按照创建5A级国家旅游景区标准,进行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制作、安装。

  3、景区标识系统,必须先由具有一定资质的标识制作安装策划公司制定景区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方案,经度假区管委会的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制作、安装。

  4、景区的标识系统规划、设计、制作、安装以及今后的维护费用,均由冠名企业承担。

  5、对于景区创建4A时期已制作安装标识系统维护和修缮,在不影响景区美观的前提下,冠名企业可通过标识策划公司进行对原先标识系统重新设计,让冠名企业的文化融入原有标识系统中去。

  6、对于损毁严重的标识,冠名企业也可重新设计制作安装更换原有标识。

  7、景区标识系统现有10种类型,若出现多家企业愿意冠名,可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承担景区标识设计、制作、安装事宜。

  四、市场化运作景区标识系统范围:

  1、创建4A时期时所有标识系统的更换或者维护。

  2、新增敬亭湖公园、敬亭山南大门公园周边以及一峰沿线游步道的标识系统。

  3、敬亭山度假区待建项目景点标识制作和安装。

  五、市场化运作景区标识系统年限及优惠政策:

  1、冠名企业在获取敬亭山度假区管委会的授权后,敬亭山度假区管委会与冠名企业签订3年的正式文本合同,合同期满后冠名企业有优先续约权。

  2、冠名企业可在景区开展为期一周的企业自身宣传、产品推荐等活动,无偿使用场地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时间另行协商,但市委、市政府在敬亭山举办的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除外)。

  3、对冠名企业的对口单位、企业合作单位观光游览景区,敬亭山度假区管委会免费给予专业讲解员讲解。

  4、每年赠送冠名企业不少于50张的免费门票。

  本方案的实施由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接待科负责解释,旅游接待科及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其他科室,共同参与景区标识的规划、设计、审核、制作、安装等一系列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刘杨 电话:2518590

  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