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发色情卡片招嫖 男子两年后落网当庭获刑

24.11.2015  17:49

  李某和陆某某二人两年前因散发色情卡片招嫖,在一家酒店内交易时案发,但当时警方只抓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两年后,犯罪嫌疑人李某终于落网。11月24日,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罪犯李某已当庭获刑八月,缓刑一年。

  2013年4月底,李某与陆某某(另案处理)商议通过介绍卖淫女卖淫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二人遂制作了色情卡片向各宾馆房间发送,接到嫖客电话后,再通过他人联系卖淫女,介绍卖淫女到嫖客所在的宾馆房间卖淫,李某、陆某某从卖淫收入中分得提成。

  2013年7月之后,李某、陆某某又以每天100元的工资雇佣任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帮其向宾馆发送色情卡片,并直接联系、接送卖淫女到宾馆房间卖淫,卖淫所得收入李某、陆某某与卖淫女平分。

  2013年9月14日晚,李某等人同卖淫女朱某某、李某某一起吃饭期间,李某等人接到嫖客吕某要求提供卖淫服务的电话,并在电话中谈好了卖淫价格。之后,李某介绍朱某某、李某某去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某酒店去从事卖淫活动,并让陆某某等人开车送二人前往。在宾馆房间内,吕某因未看中李某某,遂让其离开。陆某某等人在车内等候时,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民警盘查抓获而案发,而李某却侥幸逃脱。

  两年后的2015年4月13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介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应依法惩处;其庭审中自愿认罪,积极预交罚金,有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