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紧盯两节节点 重申八项规定

26.12.2016  15:05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市“十条”规定,坚持纠正“四风”,结合“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倡导廉洁校风、家风,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合肥市教育局将在“两节”期间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专项督查。

重申禁令,加强宣传教育。合肥市教育局要求各单位在“两节”前后认真组织学习作风建设、师德建设相关规定,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廉洁自律,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了禁令:要狠刹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不得用公款吃喝、旅游,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年终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党员干部和教师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出入高档私人会所,不得借婚丧喜庆敛财,严禁参赌。

明确责任,深入自查自纠。要求中明确提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作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禁令,做到令行禁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各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加强督查,防范违规问题。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合肥市教育局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加强管理监督,敢抓敢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查处,不得有案不查,听之任之。市局也将组织专人适时明察暗访,对因自查整改不力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监督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实名通报曝光。(谢庆霞 特约通讯员:张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