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教育局“四抓”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17.06.2015  13:31

日前,蒙城县教育局出台举措,将当前教育系统主体责任落实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上,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以“四抓”积极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抓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学校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实践探索,将各个责任主体边界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可查、可看、可评。

抓专项治理。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违规招生治理、师德师风等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成立教育局信访举报受理中心,局党组成员亲自查办、督办疑难信访事项。健全责任机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违规惩戒机制,加强招生监管,严肃查处违规招生问题;进一步完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等以教谋私行为,严肃查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在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育科研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不断优化教育行风。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全县干部教师警示教育月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加大落实力度,防止不良现象蔓延,杜绝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抓查处曝光。成立专项督查小组,紧抓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内容开展明察暗访,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不正之风“露头便打”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抓经常持续。加强领导,主动抓、经常抓,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经常研究、经常检查,一个时间节点接着一个时间节点抓,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解决,坚决防止时紧时松、忽冷忽热问题,将反腐败要求有机、有效、有力地融入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选拔任用以及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特约通讯员: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