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11.12.2014  00:05

12月8日下午14:50左右,淮北市同仁学校(民办)发生一起校园围墙倒塌事故,导致5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令人十分痛心。12月9日,省教育厅发布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刻汲取这起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通报指出,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秋季新学期学生及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校园及学生安全各项工作。

就抓好校舍安全管理,通报要求认真贯彻省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将辖区内的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纳入校舍(指中小学占有、使用的各类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内教师周转房、行政办公用房、厕所、围墙、校门以及其他附属用房等)安全长效机制实施范围,切实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检、隐患排查、使用维护、信息公告和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并将年检和排查等信息及时录入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建立起覆盖各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要全面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分片包保学校、逐校逐栋等措施,全面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校内容易忽视的围墙、厕所和其它附属设施,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加固,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凡校内经排查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和拆除。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校舍安全的管理监督。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民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力度。各民办中小学要建立校舍安全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体系,将校舍安全工作每个岗位的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要规范管理学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学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要求施工企业规范管理施工现场,教学区、施工区严格隔离,搭设防护通道,设置警示标志。项目学校应派出值班人员,协助施工企业管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

通报要求各地各校立即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地各校要立即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全面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突出人员集中场所、水电气及消防设施器材、实验室危化品、道路交通设施标识、周边治安环境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自身整改不了的,要立即上报,并做好防护措施。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查办,重大隐患实行督查督办,跟踪到位。各地各校要突出抓消防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抓交通安全,要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自有校车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健全并落实相关制度。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打击整治行动。突出抓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卫生管理制度,严禁各种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入校园。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抓食品和公共安全卫生,积极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