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21.06.2016  19:03

皖教秘财〔2016〕16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6月19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启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省防指办〔2016〕126号),决定从6月19日24 时起启动《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IV级应急响应。根据省防指办〔2016〕126号文要求,并结合省减灾救灾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减救电〔2016〕44号)部署,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立即启动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IV级应急响应,抓紧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妥善安排好值守人员和防汛物资,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防汛监测和预警机制,对易受暴雨雷击威胁和可能发生小流域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学校,更要预警到位,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尽快落实责任、加紧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加强值班并落实专人严密监控,做好包括灾害监测、报警、人员疏散预案、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救灾方案,并开展必要的演练。各地各校一旦发现险情苗头,要立即做好人员和财产的转移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已受到暴雨洪灾侵袭的学校,应再次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围墙、校舍等设立警示标志,并尽快加固维修排危。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雷电等工作措施,明确预警方法、避险转移路线、临时安置地点等,把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每个学生。抗灾能力较差的农村尤其是山区学校,在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后,根据实际可以适当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严防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袭击校舍导致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