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启动农村教师公租房建设工作 逐步缓解农村教师“住房难”问题

13.02.2015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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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安心从教、长期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安徽省在开展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公租房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从2015年起全面启动实施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全面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

2015年2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将农村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将农村教师住房全面纳入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通过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难”问题。《通知》明确了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工作机制和组织实施要求。对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相关环节,包括编制规划、制定计划、建设条件、建设模式、申请审核、使用管理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安徽省将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建成入住一批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此举有望逐步解决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学校所在地乡镇范围内无房教师的 “住房难”问题,满足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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