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救护车违章被罚司机喊冤 该不该罚?

04.06.2014  13:12

  “为了第一时间让病人得到救治,我们必须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然而有时却要付出违章被罚款的代价,想想就觉得委屈。”近日,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司机向记者诉苦,说他们在执行任务时经常被罚款。救护车到底能不能违章?滁州在线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不解>>>>>救护车违章也要吃罚单

  最近,市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司机王亚飞有些郁闷,因为他驾驶的救护车去年在南京有两次闯红灯的违章记录,眼看车辆年审的日子就要到了,若不能及时消除违章记录通过年审,这辆救护车将变成“黑车”。

  前段时间,他来到市交警支队说明情况,被告知有两个方法解决:一是接受罚款、扣分;二是到南京交警部门申请免责处理。“我是为抢救他人生命才违章的,真没想到还要为此伤脑筋。”王亚飞说。

  其实,在滁城120司机违章也时常要吃罚单。据了解,市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有6名司机,几乎每个司机每年都要被处罚好几次,即使医院出面往往也免不了要被罚款,其中有一年,该院6个司机总共被市交警支队罚了5000元。

  120司机老李疑惑地说,在执行任务时他们难免要超速、闯红灯、轧黄线等,但这可能就会被“电子警察”拍下来吃罚单,“一边是急需救治的病人,一边是交警的罚单,面对这对矛盾,我们该怎么办?”

  回应>>>>>凭借出车登记可以免罚

  对于120司机的叫屈,交警部门有何说法?滁州在线记者到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进行了采访。

  该科室负责人介绍,《交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这些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只要按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电子警察是不会拍摄违规记录的;即使120司机没有按照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但只要其能提供出车登记,其违章我们也不会进行处罚,受到处罚的120司机一般都是提供不了出车登记的。”采访中,该负责人表示,“救护车作为一种特种车辆虽然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力,但也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安全管理,不能随意使用特权,引发安全问题。”

  问题>>>>>接不到病人往往无登记

  据了解,目前滁城的120还没有实现统一,各家医院的急救车都是分开管理的,有时一起事故几家医院都能接到求助电话,于是就会出现一起事故多辆救护车前往的情况,而接到病人的只有一辆救护车,其他救护车只能跑空。而跑空的救护车往往是没有出车登记记录的,这些车一旦出现违章情况,将可能面临被罚。

  对此,120司机纷纷叫苦,“到了现场我们才知道已有救护车提前赶到了,尽管没有接到病人,但我们也是为了救人而去的,交警不能因为没有出车记录而对我们进行处罚,这样我们会觉得很冤。”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但我们的管理要规范化,不能由120司机说了算,那样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对救护车进行管理了。”交警对此表示,“这是医院的管理细节问题,也希望院方在管理上能加以完善。”(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