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证金制度

09.04.2015  11:15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全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合肥经开区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证金制度。

  在全国都在探索如何有效监管政府购买服务机构的背景下,该区率先进行了有益尝试。实行此项制度后,该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须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在区财政指定账户中每月留存不低于5万元的保证金。同时建立百分制考核体系,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出现扣分情况,则对保证金按比例进行扣除,上交到区“爱心专户”,用于慈善公益事业。考核采取政府考核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服务对象满意度、公益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媒体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切实做到政府购买服务质量评价由服务对象说了算,同时倡导服务机构多开展公益活动,让群众受益。(通讯员 李长龙、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