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南湖检察院 设立庐州检察院

23.09.2015  09:08

  中安在线讯 9月22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撤销南湖检察院,设立庐州检察院。

  根据了解,南湖检察院设立于1985年,属于省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担负南湖、宝丰两个省属劳教所的派驻检察任务。随着劳教制度的废止,原先的劳教所变更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而对应的检察院无存在基础,安徽省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予以撤销。

  “合肥地区除所辖区看守所外,另有6个省属监狱、1个市属监狱、2个市属看守所,常年在押人员14000人左右,约占全省三分之一,监管场所点多面广,派驻检察任务繁重”,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介绍,目前担负上述监管场所检查任务的合肥城郊地区检察院,属于合肥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长期以来,由于人员较少,很多监所只能没有展开,存在很多监督盲点和监管缺位的情况。利用撤消后的南湖检察院编制在合肥新建一个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有望缓解合肥地区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力量薄弱的情况,更好地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记者 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