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馅饼”设陷阱 骗钱财进牢房

24.12.2014  17:35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利用刮奖卡片诈骗案,马某海、张某飞、张某英三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三年,罚金30000元至5000元。

  2013年下半年,经事先预谋,马某海、张某飞、张某英决定利用刮奖卡片骗取他人财物。后马某海购买了专门用于诈骗的电话卡以及户主为王某伟、王某慧的银行卡,制作“馅饼”——印有“北京宏泰实业有限公司回馈客户大型公益福利抽奖活动”刮奖卡片。由张某飞带着这些“馅饼”乘车到安徽各地抛撒供他人捡拾兑奖。王某红、曹某丽、陈某静等8人先后捡到张某飞抛撒的上述刮奖卡片后误以为中奖,遂拨打刮奖卡片上的兑奖、公证电话联系兑奖。马某海、张某英则冒充兑奖、公证人员,以需缴纳委托拍卖中奖轿车委托费、手续费、税款等为由,骗取上述被害人共计90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海、张某飞、张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取刮卡中奖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博行)